(一)組織貫徹實施***《動物防疫法》等有關法律、法規;貫徹執行***有關畜牧業發展的方針政策;指導畜牧業的結構布局調整,研究擬訂畜牧業發展規劃及重大技術措施。
(二)負責轄區內種畜禽生產、經營的監督管理及品種繁育改良、引進、提純複壯和地方品種資源保護;組織對種畜禽場的鑒定、驗收和審批工作。
(三)組織實施動物防疫、檢疫及動物疫病控製和撲滅工作。
(四)負責獸醫醫政、獸藥藥政和種畜禽、牧草、飼料、飼料添加劑管理;組織擬訂獸醫、獸藥、牧草、飼料、飼料添加劑、畜禽品種標準,並負責***、行業、地方相關標準的監督實施。
(五)保護和開發、利用本地畜產資源和牧草地資源,有計劃地指導推廣人工種植牧草,發展山區草地畜牧業生產和飼料加工。
(六)負責主管工作範圍的畜牧對外經濟合作、技術引進和科技學術交流。
(七)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人事、機構編製、勞動工資、勞動保險、黨務、國有資產工作。
(八)承辦市委、市人民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梅州佰川畜牧設備 梅州興寧養豬設備